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
论文的作者(著作权人)同意将《 》论文在《高速铁路新材料》期刊发表,自愿将该论文的部分著作权在被期刊接收发表后在全球范围内转让给《高速铁路新材料》编辑部/出版社(下称“期刊社”),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涉密和一稿多投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 全体作者同意,上述提交期刊发表的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作品的图、表、摘要及增强出版内容(如论文研究问题、研究思想、方法、过程、数据、结果的详细资料,包括理论推导和实验过程等内容)或其他可以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全部复制传播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等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期刊社。
-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争议,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 本协议中第2条转让的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自行或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其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 论文录用后,本刊向作者一次性支付稿酬。
- 全体作者周知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一作者(作者代表)(签名): 《高速铁路新材料》 编 辑 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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